讓環境保護與經濟發展同行
來源: 經濟參考報
1972年第27屆聯合國大會將每年6月5日確定為“世界環境日”,我國《環境保護法》也明確規定6月5日為環境日,希望通過設立環境日的方式,引導社會形成保護和改善生存環境的意識。我國將第46個世界環境日的主題設定為“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旨在動員全社會倍加珍惜和愛護生態環境,踐行綠色生活,倡導綠色發展,共同建設更加美麗的生存家園。
綠水青山已變得稀缺
“五位一體”總體布局和“五大發展理念”,都蘊含著生態文明和綠色發展的重要意義。這一方面體現了中央對環境保護的重視程度越來越高,同時也反映了公眾對良好生態環境更加明顯的訴求。近年來,我國環境質量狀況在總體上明顯改善,但與公眾對環境破壞越來越敏感的主觀感知相比,與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對環境質量的要求相比,差距仍然十分明顯。防護口罩、空氣凈化機等在過去不過是特定職業者用于勞動保護或衛生防護的工具設備,逐漸成為不少人無奈之選的生活必需品。千百年來,我們在求生存的壓力驅使下,不斷對自然環境開戰,毀林開荒、圍湖造田、填海造地,創造著更多當前生存條件的同時,也帶來了“大象的退卻”等生物多樣性遭遇破壞的后果;化石燃料大量使用,廢氣、廢渣、廢水不當處置甚至隨意排放,人類在收獲工業革命成果的同時,也使生態環境蒙受著巨大傷害。隨著物質水平不斷提高,人們對賴以生存的生態環境也將提出更高要求,然而,霧霾空氣在特定時段肆意彌漫,土壤、水體污染事件屢見報端,在微信、微博等廣泛使用的自媒體時代,讓不少人深切體會到松間明月、石上清泉般的愜意環境已然成為奢侈品,青山綠水似乎離我們越來越遠。
環境保護與經濟發展并非是硬幣的兩面
在過去相當長的一段時間,人們物質生活水平低下,近短期的經濟快速增長往往是地方發展的首要目標。政治經濟學對地方官員晉升錦標賽的不少實證研究表明,在其他條件一定的情況下,任期內的經濟增長是地方官員獲得晉升的突出競爭優勢,重視經濟效益一度是全社會的普遍現象。環境保護機制長期缺位,使得發展過程中的生態環境約束越來越突出,進而制約著經濟可持續發展的前途。經濟社會永續發展需要自然資源、環境承載能力的可持續支撐,只有將生態環境修復和保護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才能確保未來的發展潛力不被剝奪,因此加強環境保護的行動實際上也是強化發展潛力的過程。
矛盾及其化解
既然環境保護與經濟發展并不對立,為什么在經濟發展的過程中會產生嚴峻的生態破壞問題?矛盾的根源在于個體與社會之間、當前與長遠之間激勵不相容。我們知道,保護生態環境具有外部性,單個人的保護努力不僅會使本人受益,同時也會增進社會福利,但“搭便車者”在享受優雅環境的同時,卻不會向保護者支付,保護者就缺乏持續作為的動機;另一方面,破壞者的行為給全社會帶來福利損失,但其本人只承擔了這種成本的極小部分,而經濟回報卻由其獨享,當其個人的主觀收益大于個人的福利損失時,他將具有繼續破壞的動機,而同樣基于外部性機制,社會其他成員缺乏制止的激勵。再一方面,良好的生態環境通過增進人的健康和經濟社會發展潛力而帶來的益處是一個緩慢或相對長期的過程,在強調短期經濟收益的社會環境下,地方政府、企業以及其他行為人對未來持較高的主觀貼現率,容易造成發展短視,甚至出現飲鴆止渴式的惡性開發局面。由于市場存在失靈,因此生態環境保護需要公共部門合理介入,結合當前中國發展實際,可以從以下幾個方面加強作為。
首先是堅持創新發展,特別是通過加大技術創新投入,突破技術難關,進一步壓縮綠色能源的生產成本,促進推廣清潔生產和循環經濟。風電、光電等綠色能源出現大量過剩的原因一方面來自經濟下行壓力本身,另一個重要原因是其生產及輸送成本遠遠高于煤電等傳統能源,高企的技術成本同樣是制約零排放式制造業推廣的關鍵性難題。綠色生產的生命力來自通過技術創新帶來的成本優勢,在市場競爭中對傳統高消耗、高污染生產方式的戰勝。
二是推動產業政策精準化,矯正市場失靈。環境友好型技術推廣初期,由于成本高企而使相關企業不具備競爭優勢,產業政策可以瞄準應用新技術的企業給予一定的偏向,政策偏向所需的支付可通過課環境污染稅等措施轉嫁給高排耗企業,從而促使兩類企業的成本趨于均等。輔以適當行政手段,適時取締和關停一批高耗能、高污染企業,對于釋放出的勞動力,鼓勵到其他部門就業或加入“雙創”行列,并通過社會政策托底的方式解決確難再就業的困難人員,杜絕粗放式生產方式回頭。在應用環境友好型技術的企業內部,通過政策鼓勵和競爭機制的雙重作用,新技術及推廣成本將被進一步壓縮,最終使得環境友好型技術的競爭優勢遠遠超過粗放式生產技術。
三是創新監管機制,解決激勵不相容問題。由于粗放式生產的環境成本僅僅由生產者承擔了極其微小的部分,其本身沒有節能減排的內在動力,需要公共部門強化監管。除了通過產業政策引導生產者轉變發展方式之外,還需加強環保執法力度,依法懲治對生態環境造成破壞的行為。繼續深入推進環保督察,適時開展巡查督察回頭看,嚴肅查處污染破壞行為,嚴格追求相關行為人的主體責任,倒逼環保責任落實。將生態環境修復和保護作為重要指標,納入地方干部考核和晉升依據。鼓勵社會成員監督和參與環境保護,形成有利于保護監督者的信訪機制,對環境保護做出突出貢獻的社會成員,可通過嘉獎等方式以彌補其私人成本,從而強化社會成員的保護行為。
四是加強宣傳教育和輿論引導。充分利用現代媒體營造積極輿論氛圍,讓青山綠水贏得眷戀,讓美好生態環境贏得熱愛;普及環保知識,適時舉辦環保宣傳進企業、進社區、進校園活動;樹立環境保護先進典型,弘揚模范帶頭作用。借力宣傳輿論,引導全社會形成愛保護、懂保護、會保護、在保護的良好風氣,引領全社會形成崇尚綠色生活的良好風尚。(作者單位:中國社科院財經戰略研究院)